贪官入狱落泪:送钱的还问我啥时出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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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《廉洁四川》披露了宣汉县原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雷勇因收受亲友贿赂,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,付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案件。据了解,雷勇在2016年至2022年间,收受他人财物达到79万元之巨。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,也极大地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。在忏悔实录中,雷勇反思自己的错误,指出了自己贪腐的根源。他表示,在乡镇建设项目中,曾经为亲戚打招呼以获得中标,因为他多次打招呼,更多的中标机会都被他的亲戚得到了,所以他们送给他了不少财物。然而,这样的做法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,同时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。雷勇认为,应该通过扩大公司规模、规范经营和保证施工质量等合法手段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,从而确保公平竞争,并不能借助私人关系获取不当利益。雷勇的忏悔实录中,反映了贪腐行为的内在逻辑,即把私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,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,并违背法律规定,以谋取个人利益。这样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,不仅破坏了社会的经济、政治和文化环境,而且对信任、诚信和道德等公共价值造成了极大的破坏。因此,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我们必须始终遵循道德和法律,坚守诚信、廉洁和公正的原则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拒绝一切形式的贪腐和不良风气。我们应该广泛宣传廉洁从政理念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,让大众用自己的行动和思想共同维护公共权益和公共利益。在这个过程中,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,建立起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,推行全面从严治党,确保廉政建设的有效实施。我们也需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。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年人的教育,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,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,让他们成为有担当、有作为的公民。在这个方面,学校和家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应该共同努力,提高青年人的思想觉悟和社会责任感。贪腐不仅是一种道德败坏,更是一种破坏社会稳定和治理的罪恶行为。只有坚决打击和抵制贪腐现象,才能够建立一个健康、向上的社会环境。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,共同维护我们的社会和谐与公正。